编者按:在运用“枫桥经验”进行调解时,成县人民法院在关注矛盾双方争议的具体焦点的同时,也会将双方之间的整体社会关系作通盘考虑,寻求最佳解决方案。这样不但能够平息争议,而且可以间接化解双方潜在的一些纠纷,使双方的和谐关系得以真正重建。调解中解决方案形成的依据除法律规范外,还要有选择地运用如民间习惯、伦理道德等各种社会规范,从而避免因某个规范的僵化而影响最终的纠纷解决,更贴近矛盾双方,有利于纠纷的圆满处理。人民满意是一条走不完的路,“枫桥经验”是一本写不完的书。成县人民法院将始终秉承初心、抵达人心,在火热的司法实践中架起一座座连心桥,让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地扎根、开花结果。
01
耐心是解决纠纷争议的“先手棋”
2023年底,原告某某有限责任公司代表气势汹汹地来到成县人民法院抛沙法庭。
“我要告状,劳动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不公开、不透明。我要求再次鉴定,被告赵某某私自鉴定结论无理由,还不配合劳动鉴定,而劳动仲裁庭以被告赵某某私自鉴定的结论,胡乱仲裁。被告赵某某无事实和法律依据的诉求,仲裁庭居然支持。我们不服仲裁结果,我们不给他赔付工伤待遇。请法庭给我们做主。”
公司代表连珠炮似的一顿抱怨。法庭人员沉住呼吸,凝心聚力倾听他的数落。公司代表稍有停顿,法庭人员便将公司代表请进接待室,倒上茶水,试着先平复他的情绪。
“先坐下,有事慢慢说。虽然说《劳动法》是劳动者的护身符,亦同时保护用人单位的权利。我们先接收下你的状子,待了解一下情况我们再看”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引导、劝说,公司代表终于从满腔怒火的情绪中缓慢地缓和下来了,放下民事起诉状,平和地走出了人民法庭的院子。
人民法庭人员的耐心起了定海神针的作用。
02
细心是解决纠纷争议的“关键棋”
承办法官接收原告的状子后,没有急于送达被告进行答辩,采取稳定趋势、不升级矛盾的办法准备处理。
承办法官先“细心”地审查原告的诉求。仔细甄别出来原告的诉求有两点:一是认为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没有附具鉴定委员会人员及其资格名单,之后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因被告不配合未能再次鉴定,对市级劳动委员会的鉴定意见不予认可。二是认为劳动仲裁委员会没有依据实质性的事实,偏听偏信被告的说辞,做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仲裁结果,原告亦不予认可。
针对具体的诉求,法庭联系劳动仲裁委员会,与仲裁员及仲裁委员会负责人认真仔细进行了交流。仲裁庭解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依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申请均可做出鉴定结论。本案鉴定结论是劳动者申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之后,劳动部门依法给原被告双方送达,若有不服者,可在法定期限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其救济期限在送达的鉴定结论书中已载明。因原告已过法定申请期限,故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鉴定结论生效。
劳动部门继续说明,原被告对双方之间具有劳动关系没有争议,鉴定结论又是合法有效的,劳动仲裁庭据此做出了仲裁。
通过交流,人民法庭对劳动能力的鉴定,劳动仲裁的程序细心了解,为后来的调解打下了坚实的伏笔。
03
顺遂民心是解决纠纷争议的“核心棋”
既然案件已经受理,为了提高效率,让当事人少跑路,法庭决定运用现代通讯工具沟通调解。
先拨通原告的电话,告知其:“我们法庭走访了劳动部门、仲裁委员会。详细询问了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的形成及流程、仲裁裁决书做出的流程和依据。从法庭审查的视角看,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及仲裁结果均正确,程序合法。某些鉴定和仲裁结果中工作人员释法析理暴露出的瑕疵,不能否定工作成果的正确。你们要认可这个结果,多从劳动者角度思考如何解决这个劳动纠纷。要从保护你们公司的荣誉和长远发展出发,多想办法着手解决这个劳动纠纷。考虑到你们公司现在的处境,我建议双方沟通协议解决。”
刚开始原告坚决不同意调解,振振有词地坚持初始观点和脾气。一次不行二次,二次不行三次,终于在二十一次电话沟通中,原告态度有所转变,表示认可仲裁结果,并请求法庭主持调解,愿意以最大诚意解决这个劳动纠纷。
转而法庭拨通被告电话,被告陈述原告拖欠他的工资一万余元,多次催要至今没有给付。他受伤了没有其他经济来源,孩子还要上学用钱。这咋调解?工伤仲裁有几个项目没有给他仲裁上,要求原告按仲裁结果执行!法庭在电话中和被告沟通五六次后,被告终于答应当面沟通调解解决这件事情。
法庭看到调解的时机有了,立马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角度出发,将双方约到法庭调解工作室。
双方到达后,法庭人员请双方先坐下,端上茶水,首先营造和谐的氛围。
缓了一会儿后,原告先开口表示态度:“你受伤了,我们公司应给你补偿,但你知道公司给你补偿,其主要由公司老板补偿,现在周老板确实困难,公司活亲自干,没日没夜,而且还让竞争对手陷害,现在公司亏损,老板吃饭生活都困难。”公司代表继续谈了一下公司的现状,又进一步表态度“你若确实把补偿费用降下来,公司有钱时我就优先支付你的费用。公司债务现在比较多,账号现在也被法院冻结,你要的多了,是纸面上的钱,落不到实处亦是白搭。”
“68000多元,你们公司给我50000元就可以了,一口气给你少18000多元。另外你们要把14000多元的工资给我全额支付哦!”被告让步较大,却又扯出公司拖欠工资一事。
经了解,该公司除本案纠纷外,还拖欠被告工资14000多元,迟迟未支付。无奈被告诉至法庭,法庭已经判决公司限期支付。公司原告未自动履行判决,被告已申请强制执行。
法庭人员了解这一情况,为了减少当事人诉累,减少诉讼成本,实质性化解矛盾,决定一揽子地解决矛盾纠纷。
法庭人员先讲明一揽子实质性解决双方矛盾的好处,又苦口婆心地劝双方设身处地的换位思考。尤其是对被告方苦劝,因为该争议的调解,其核心是被告要大步让利呢!
苦劝被告方最大让步:“有利于原告公司方兑现承诺,放水养鱼式解决争议,有利于公司存活,有利于公司发展,从大的方向讲,能为当地经济做出贡献,最终受益者是你们公司员工。”
通过多个回合的斡旋,终于双方握手言和,峰回路转,双方笑着达成了协议。
被告方对已产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执行申请撤回;法庭对多项诉求合并解决,在2024年12月底前,原告公司共付被告方各项诉求45000元人民币。被告方放弃半年的期限利益,并放弃了半数诉求利益。
历时多天调解了该争议,最大的收获是调解争议,要契合民心。最大的经验是应用了“枫桥经验”,“枫桥经验”是人民法庭解决纠纷争议的有力武器。最大的效果是带来了当地社会和谐稳定。
